砌筑工教学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促进我县建筑类职业技能开发,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特举办职业技能资格证培训考试。
二、培训对象:
1.凡广元市××县户籍的劳动者:所有参培学员年龄均应在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且符合培训资格的一线工作人员。
2.培训工种:砌筑工
3. 培训人数:
4. 培训资格证等级:初级、中级
三、培训机构:
1.广元市广泰职业培训学校
2.培训师资: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文 化 程 度 | 技 术 职 称 | 备 注 |
1 | 范松康 | 男 | 大专 | 高级讲师 | 理论老师 |
2 | 何建 | 男 | 中专 | 技师 | 实操教师 |
3 | 苟江元 | 男 | 大专 | 工程师 | 实操教师 |
四、培训地点及时间:
1.培训地点:送教上门,在学员所在乡镇开班。
2.培训学时:80学时。
五、培训方法、形式及学时:
1.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结束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时分配:理论学习32学时,实践操作48学时,总学时80学时。
六、培训教材与教学内容:
1.培训教材:《砌筑工(初级、中级)培训教材》。
2.教学内容:建筑识图基本知识;房屋构造基本知识;砌筑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和应用部位;常用的砌筑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基本砌筑操作方法;砌筑基础、混水墙等砌体和坡屋面挂瓦及砌筑管道排水工程的操作工艺和操作要点;季节施工的要求;砌筑工程的质量平定检验标准和检测方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及自身安全防备能力;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七、培训制度:
1.对培训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准备充分、精心授课,语言浅显易懂,让学员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2.考勤制度:安排专门的班主任老师对学员实行考勤,要求学员按时参加学习、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3.严格考试制度,学员必须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方可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
4.培训结束后,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对本次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三)证书样本


学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北京路211号石马郡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处:0839-3312333
王校长:13398497992
敬校长:13881108713